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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同中院:减半预收诉讼费 为民办事接地气

新闻来源:法治山西网
发布时间:2021-05-27
文章简介:【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同中院:减半预收诉讼费 为民办事接地气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持续深入开展,大同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将教育整顿激发出的精神力量精准落实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上,让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打官司要交纳诉讼费,没想到,法院在立案时按照简易程序减半预收诉讼费,比当初预计的诉讼费我要少出一半的钱,减轻了我的负担,老百姓打官司越来越方便了!”在平城区法院立案大厅,一名当事人顺利办理了立案和二维码预收诉讼费交款手续。

  以往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交纳每个案件的全部受理费。案件受理后,法院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分普通程序及简易程序两种程度办理。而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按简易程序审理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仅收取一半受理费。现实中,基层人民法院所受理各类民事案件85%的争议不大且事实清楚,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相当一部分案件又能在审理中达成协议而以调解方式结案,即意味着这些案件在案件审结后要办理退费手续。

  法院办理退费手续,需当事人提供原交费票据、裁判文书、身份证明、银行卡等材料,财务部门还要重新开具票据,手续繁琐,有的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还需多次往返,一度引起群众些许不满。

  为群众办实事,关键在实。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大同中院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针对案件当事人“跑路多、退费难”问题,进一步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出台《关于民事案件优化繁简分流程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工作规定(试行)》,推出诉讼费减半预交制度,在全市十个基层法院同步实施。规定要求,从5月8日起,在立案阶段,除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均按照简易程序立案并分流,减半预收案件受理费。审理阶段,对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由承办法官计算诉讼费并通知当事人足额补交。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当事人可通过现金、POS机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交费。 

  “案件减半预交费直接降低了一些当事人交费负担,免去了当事人结案后“退费”奔波;同时也减轻了法院退费工作压力,大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市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说。据统计,截止5月20日,全市基层法院共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立案660件;最多一案应预收诉讼费55200元,减半收取27600元,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诉讼费减半预收制度”的推出是大同两级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大同两级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堵点痛点,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在进一步细化、具化的基础上推出涉及立案、审判、执行方面工作20项便民利民举措,确保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同时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执行难”“智慧法院便民服务”“法治教育宣传、司法保护”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解决了群众一些“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队伍教育整顿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截至5月20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修订完善相关制度80余项,推出各类便民利民措施50余条,为民办实事243件。(通讯员:薛渊)

 

责任编辑: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