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

电动车与四轮农用车相撞,幸亏了……

新闻来源:法治山西网
发布时间:2021-04-30
文章简介:电动车与四轮农用车相撞,幸亏了……

  大家都知道,电动车属于“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往往是电动车一方,但如果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在发生意外之时,也许“头盔”就是一道“保命符”。

  2021年4月27日9时28分许,在国道336线浑源县高速西口495km处,郭某某(女)驾驶大同02804*号小鸟电动车从路南加油站由南向北过马路,遇荣某某驾驶四轮农用车沿国道336线由东向西驶来,发生交通事故。令人惊心的是,郭某某头部不仅与四轮车发生碰撞,四轮车身陷下一坑,而且头部着地,头盔破损,庆幸的是郭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否则头部受到如此剧烈的撞击,后果真是不敢想象。

  还有个值得庆幸的事,就是当时西坊城中队民警正在该处疏导拥堵。发生事故后,执勤民警迅速进行了处置:急救事故伤者、报案、联系120急救,协助120急救人员将事故伤者抬上急救车、为救护车开道,为伤者抢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同时,执勤民警还通过电动车号牌联系到了事故伤者的家属。

  看完这起事故案例,你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还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吗? 

责任编辑: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