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开龙严重违纪违法
大同市平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开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大同市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大同市纪委监委对大同市平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开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开龙身为国有公司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识淡漠,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为官不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公款送礼,以参会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观念淡漠,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收受财物;为政不清,擅权妄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目无法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法律法规,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把公权力变成攫取钱财的工具,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员工招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王开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和其他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开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大同市国资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开龙简历
王开龙,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山西大同人,大学学历,200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2月参加工作。
1996年12月至1999年8月,大同市晋同五交化有限公司工人;
1999年8月至2005年9月,大同市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人;
2005年9月至2007年10月,大同市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副经理;
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大同市电焊器材厂工人;
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大同市电焊器材厂副厂长;
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大同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
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大同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大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任;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大同市平城文化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大同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大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任;
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大同市平城文化产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7月,大同市平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